
TrailWatch 回應
漁農自然護理署就"提升郊野公園和特別地區康樂及教育潛力"進行的公眾諮詢
由二零一九年二月起,漁農自然護理署(下稱漁護署)展開了 “提升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康樂及教育潛力” 的公眾諮詢(下稱諮詢文件或提案),以讓郊遊人士有更豐富多樣的體驗,以及滿足公眾對郊野康樂活動日漸增加的需求。
對於漁護署積極收集市民對郊野公園康樂及教育用途的意見, 我們感到十分鼓舞, 但同時對於有關建議對郊野公園自然生態的影響感到憂慮。我們相信郊野公園是香港最珍貴和最脆弱的資源和遺產之一,郊野公園為香港人的身心健康和社會福祉作出貢獻,並改善香港的水源,空氣和確保生物多樣性。因此任何有關郊野公園潛在功能和用途變化的決定(包括主要建設和基礎設施),都需要進行詳細及全面的評估,以確保我們的自然環境不受破壞。因此,TrailWatch 對此提案有以下意見和建議:
對諮詢文件的整體看法
總括而言,諮詢文件所載的建議非常籠統,並沒有提供足夠的細節讓市民就其利弊進行有意義的討論。例如,提案中沒有列明擬議設施的實際位置、評估準則和理據,因此我們也只能基於郊野公園的現狀以及我們的理解作出以下假設及回應。
1.對於提案內容的建議
諮詢文件的4項建議涉及郊野公園不同方面的改善,它們沒有直接可比性,因此我們無法只選擇一項。對於個別提案,我們有以下意見和建議:
1.1加強現有設施
1.1.1 遊客服務中心
我們很高興看到漁護署承認現有設施需要改善,這是漁護署的核心業務,理應持續進行。但諮詢文件只提到設立新訪客中心,以及原有遊客中心將優化為遊客"服務"中心,除了字眼上的加強外,欠缺詳細內容,令人難以深入討論。就優先順序,我們認為漁護署應該先翻新現有中心,再加強現有的服務及保養,令遊客能夠獲得足夠及合時的資訊。從我們的觀察及和TrailWatch用戶經驗得知,現有的訪客中心並未得到充分利用,例如場內的展示和顯示屏經常欠缺足夠的保養。雖然它們正在運作中,但並非所有訪客中心都能提供有用或最新的資訊。
1.1.2 露營營地預訂系統
不論是預訂系統及設備租賃服務,運作模式和管理方法詳情都未有在諮詢文件中提及,因此很難提供有用的討論。我們關注及擔憂的是﹕新的提案能否確保所有用戶都可公平地使用營地設施,並有效防止系統被濫用,例如轉售預訂配額從中獲利等。
再者,漁護署的工作人員是否有權力及能力,管理和執行有關的郊野公園及露營地地點規例,都會是改善營地管理的真正重點。目前很多熱門的露營地點已有太多遊客,旅行社藉此謀利,衍生垃圾、生態破壞、抓捕海邊生物、採摘植物等問題,有關問題並不是預訂系統可以對應。
1.1.3 暢達易達的郊野公園
諮詢文件中提到郊野公園的可達性,我們非常讚成。這項建議符合我們對郊野公園的期許,可以令不同的人士都可公平地使用郊野公園。 TrailWatch於2019年2月為輪椅使用者推出了一系列無障礙步道 (按此參閱我們的推介頁面),通過識別輪椅友好的路線,但目前尚未包括為漁護署傷健樂園(P.H.A.B)的場地。雖然TrailWatch將繼續推介更多無障礙步道,但我們希望見到漁護署在這方面發揮更積極的作用。
1.1.4 生態旅遊
促進生態旅遊可以增加市民對郊野公園的感知和參與保育活動,然而人潮和導賞員的質素都會影響生態旅遊的品質和對自然的影響。漁護署可參考現有的本地制度,例如「香港地質公園導賞員推薦制度推薦地質公園(R2G)」或外國制度如「澳洲生態旅遊協會生態導賞員認證制度(EcoGuide)」,邀請具有相關經驗人士和授權有經驗組織為本地及入境訪客提供生態旅遊服務,同時規管及監察郊野公園內進行的生態旅遊活動。
1.2 開放式博物館
我們支持保育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的文物古蹟,但除了展示牌和引入教育活動之外,文件中沒有清楚解釋開放式博物館的設立包括那些調整和執行內容。開放式歷史博物館應該要讓原居民、村民和歷史學家參與更多的設計和討論,儘管部份遺產已經有標誌和信息展示牌,但因長久缺乏定期的維修及更新,令到提供的資訊或教育信息有限。我們建議漁護署可使用更多現有的資訊科技,例如電話應用程式和QR代碼,為不同興趣和知識水平的用戶提供及定制及合時的信息。例如,為孩子們提供更簡單及生動的內容,為成人提供更詳細的資料等。與此同時,在新的地點建立開放式博物館之前,漁護署應優先升級和修復歷史古蹟的相關配套及基本設施,例如洗手間等。
1.3 樹頂歷奇
諮詢文件幾乎沒有提供關於選址的確切位置,以及不同自然區域的劃分。至於設施和不同活動對環境影響的評估,及潛在風險也並未提及。
此外,漁護署沒有明確表示這些樹頂歷奇活動如何有助加深公眾對自然的理解。我們促請署方探索其他方法,提供不會對自然棲息地產生不利影響,同時可提高教育體驗的方法。詳情可參考本文件第4節。
1.4 升級露營和生態小屋營地
就我們對升級露營和生態小屋的理解,這些營地需要基礎設施的配合。例如供水,排污,電力,交通運輸等,這將導致自然環境面對更大的發展壓力。
因此,我們對於漁護署建議將營運、管理及維修營地的責任交託給私營機構表示關注,我們將在本文第3節中詳細闡述。
2.對於提案選址的建議
2.1選址缺乏透明度
雖然諮詢文件第18頁有暗示潛在地點的選址,儘管熟悉郊野公園地理位置的人士可以猜出地點,但未標示確切位置,信息缺乏透明公開。舉例來說,其中有兩個建議選址位於與大嶼山昂坪、鄰近西貢的鯽魚湖及北潭涌,和現有郊野公園的不包括土地重疊或毗鄰。從表面上看,這兩個地點似乎是擬議選址的合理選擇,因為這些地區已有休憩設施並已承載一定的訪客量。但是,所提供的信息沒有足夠說明和代表性,欠缺對生態、環境影響的評估,我們相信一般公眾無法提供更有意義的反饋。
2.2 評估和準則
同樣地,諮詢文件第4節“優化方案”的部份提及的"考慮因素"只有略述而沒有詳細說明。諮詢文件提到有關方案選址的關鍵考慮因素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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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與現有的天然環境或建築資源產生協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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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配合周邊地區的現有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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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對環境造成難以接受及不可逆轉的影響
這些考慮因素確實至關重要,可惜目前仍不清楚這些要點的背後含義。例如,通過“與現有的天然環境或建築資源產生協同作用”這項因素,除了用意不明,在提案的其餘部分也不見討論和提及,實在難而令人理解。至於"配合周邊地區的現有土地用途"和"對環境的不可逆轉的影響"的兩項,既沒有詳細定義之餘,更沒有評估標準,優化的設施到底如何達到提案的預期成果,也是沒有說明。
2.3 承載能力
除了上述提到的選址問題外,新設施建立後吸引的參觀人潮也是我們關注議題。諮詢文件中沒有提供有關選址的目前和預期的訪客數據,令公眾難以了解人流對郊野公園指定區域的潛在影響。
郊野公園內的受歡迎路線和營地,已經在周末和公眾假期間出現過度擁擠。當引入了更多及大量的遊客,而欠缺基礎設施時,將不可避免地對環境產生負面影響。我們促請署方分享更多有關郊野公園現有用途的數據,及方案一旦通過後如何評估及修定建議的執行。
3.關於管理模式的意見
3.1對私營機構管理公共設施的關注
漁護署建議邀請私營機構或非政府組織營運、管理和維修新設施。根據諮詢文件第4.4節中所述,提議“̇由私營/非政府機構申請土地契約、設立及營運升級露營地點和生態小屋”。我們反對此營運模式,此建議變相對批准使用郊野公園內政府土地作商業用途。我們非常擔心一旦這項提案獲得通過,它將開創先例,日後將對更多私人項目,包括住房和其他私人項目開綠燈。
3.2 郊野公園的商業化
香港的郊野公園對所有遊客都應該是免費的,任何人都可以平等地享受和進入郊野公園的所有區域。賦予私營機構商業經營權將會令弱勢社群被排除在外,剝奪他們使用郊野公園新設施的機會,令升級露營地點及生態小屋周邊地區將會成為租場者以外的禁區。
4. 關於該提案的其他意見
4.1 戶外康樂不應只是娛樂
諮詢文件第4.3節中提到“樹頂歷奇成為不少大型公園中熱門的歷奇活動",雖然我們同意這對郊遊人士來說是一種獨特的自然體驗,但我們並不認為這些設施和活動需要在郊野公園內進行。
設置這些設施將對自然環境造成不必要的破壞。爬樹、高空滑索及草地滑動等活動可在郊野公園外的地方進行,例如綠化地帶和位於市區邊緣的公園,以避免影響敏感的自然棲息地。如果要在郊野公園內發展,則應限制在現有的渡假營地內進行,以減少其影響。
我們不同意用受歡迎程度去決定活動的優先順序。潮流趨勢及民眾偏好可以很快便改變,但新設施的建設和調整並非容易。雖然這些活動可能吸引更多遊客前往郊野公園,但這些活動能否加深公眾對自然保育的認識,是值得令人懷疑的。由於設施的發展造成的對自然的破壞和破壞很難逆轉,我們敦促漁護署重新考慮該提案的適用性。
4.2 加強管理和改善營運模式
我們理解漁護署希望透過改善郊野公園以增強其教育潛力,但目前的提案多側重於開發新建設等硬件上的改善。我們相信,郊野公園珍貴的自然生物資源本身,已經為不同年齡、社會地位、經濟能力等不同人士提供了解和學習香港自然和歷史古遺的最佳環境。
除了硬件上的改善,我們敦促署方更應著重管理和改善營運模式等軟件上的加強,來升級和增強郊野公園的娛樂和教育潛力。例如透過與學校的密切合作,就郊野公園的生態和自然體驗設計自然學習教材,以加強自然教育潛力。
與此同時,漁護署可提供獲認證的生態旅遊及優質導遊名單,以確保遊客在郊野公園獲得有意義的教育體驗。及時透過移動應用程式及社交平台更新和豐富有關郊野公園的信息,包括自然生態、文化古蹟以及山徑資訊等。
是次公眾諮詢將會於2019年5月15日截止。
諮詢文件詳情﹕www.cp-recreation.hk
電郵提交意見﹕[email protected]